摘 要: | 广东省煤炭资源贫乏,年自产煤炭约900万吨。目前全省年消耗煤炭约5000万吨。为维持广东省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转,每年要从省外调入煤炭约4100万吨。占煤炭总需求量的82%。80年代中期,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便提出,在广东沿海建设10—15万吨级的煤炭码头中转运输系统,把广东需要从海上运输的煤炭,通过10—15万吨级的船舶从秦皇岛港等港或从国外的澳大利亚等地煤炭运抵广东的煤炭中转基地后,再通过中小船舶或汽车运到各用煤户。 从80年代中期到现在,广东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水上的运输船舶、港口煤码头的建设、广东的能源需求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又再次提出,在广东建设10—15万吨级煤炭码头中转运输系统或广东煤炭储运销售中心,是否仍有必要,对此,谈几点浅见。 一、广东省的煤炭需求与日俱增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广东的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势头,1988年广东省的国内生产总值247.5亿元,至1995年增至为2833.9亿元,年均递增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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