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土地的集约利用成为必然趋势,城乡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尤为重要。鹤峰县1998-2005年土地利用数据表明近几年鹤峰县城乡建设用地持续增加,耕地面积锐减,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势在必行。本文基于2005年鹤峰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采用人均指标法、趋势预测法等方法,对鹤峰县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潜力和规划期城乡建设用地需求进行了测算,并进一步分析了鹤峰县城乡建设用地的可供给率。结果表明,至201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潜力为323.58公顷,可供给率为124.46%,至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潜力为428.7公顷,可供给率为81.19%,及时采取相关政策对鹤峰县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挖潜,一定时间内能够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