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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盗和海上暴力行为的示范国内法》
摘    要:在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1997年11月的会议上,国际海事委员会通过了美国海商法协会的提议,决定建立一个工作组来起草关于海盗的示范法。然后,国际海事委员会就积极与有关国际组织联系准备建立工作组,最终在执行委员会1998年5月的会议上批准组建一个国际联合工作组,成员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国际航运公会(ICS)、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国际保陪协会集团(IGP&;amp;I)、国际商会国际海事局(ICC-IBM)、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国际海上保险商联合会(IUMI)和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海洋事务和海洋法部(UNOLA/DOALOS)的代表组成。联合工作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商讨研究,制定了《关于海盗和海上暴力行为的示范国内法》(以下简称示范法)。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示范法。

关 键 词:海上安全  国际海事委员会  《关于海盗和海上暴力行为的示范国内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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