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一名客运驾驶人触犯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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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光新,邓德民.雷山一名客运驾驶人触犯新规[J].驾驶园,2011(11):8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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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光新 邓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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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13日,贵州省雷山县交警大队依法对触犯新规的客运驾驶人李某处罚2000元,并一次性记12分,同时抄告县运管部门,等待他的将是停班7天的处罚。据了解,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修正案》自9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宣传和查处力度的加强,同时客运驾驶人慑于处罚标准的大幅度提高,一段时间内辖区客运驾驶人无人敢触犯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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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驾驶人 客运 道路交通安全 人民代表大会 处罚标准 贵州省 交警大队 运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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