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交通部海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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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继.建国初期的交通部海事工作[J].中国海事,2014(2):73-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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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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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8年9月26日,在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边区政府的基础上,华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依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和中央的有关决定,以华北人民政府的有关人员为班底,开始组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下设职能部门。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组建工作由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具体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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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部 海事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人民政府 政府组织 职能部门 组建工作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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