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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汽车三包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摘    要: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新规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灯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按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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