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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决定征收交通发展基金
摘    要:贵州交通报于1992年9月26日在头版头条报道,贵州省政府决定,自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公路、水运客货车、船附加费和过渡费,所收费用作为本省交通发展基金。报道说,交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的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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