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油灾难催生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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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航. 溢油灾难催生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J]. 中国船检, 2008, 0(2): 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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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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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船检》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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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底,《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和《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管理规定(试行)》颁布实施。按照规定,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只有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才有资格组织实施事故的调查处理。没有取得调查官资格证书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只能协助进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那么这一制度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调查官如何管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交通部海事局船舶处主管这项工作的徐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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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污染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 灾难 溢油 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证书 海事局 管理 |
Oil-spill tragedies gave birth to investigators for Ship pollution accid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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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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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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