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JTS 150-2007)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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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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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现发布《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50-2007,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 228-2000)同时废止。本标准的第2.0.4条、第4.0.6条、第5.0.3条、第6.0.1条、第7.0.5条和第7.0.7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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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运工程 公告 设计规范 节能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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