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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级责任”的提法值得商榷
引用本文:徐斯逵,傅以诺.“加一级责任”的提法值得商榷[J].汽车与安全,2009(11):58-59.
作者姓名:徐斯逵  傅以诺
摘    要:“加一级责任”的提法是目前有些地方制定责任认定规则中的一项特别规定,即对特定的情况和特定的违法行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责任的基础上再加一级责任。归纳起来,需要“加一级责任”的情况有两种:一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多,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少,过错行为多的一方当事人加一级责任:二是当事人具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行为的加一级责任。

关 键 词:责任认定  违法行为  当事人  法律法规  酒后驾驶  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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