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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不应避重就轻
引用本文:王建勋.《反垄断法》实施不应避重就轻[J].汽车与配件,2008(32).
作者姓名:王建勋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摘    要:《反垄断法》实施在即,许多人都期待着这部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法律能够促进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据报道,不少国内企业正在“磨刀霍霍”,准备起诉那些巨型的跨国公司,比如微软、联邦快递、利乐、柯达等,甚至有人扬言要将微软列为《反垄断法》的“第一被告”。呵呵,还真有点儿要把跨国公司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架势!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跨国公司  消费者利益  市场竞争  国内企业  联邦快递  微软  经济

The Implementation of Anti-monopoly Law shouldn't Avoid the Important and Dwell on the Trivial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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