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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实施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
摘    要:2005年12月30日起,北京正式对轻型汽油车、轻型燃气汽车以及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重型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即从12月30日起北京市将不再允许销售国Ⅱ标准机动车,但依据“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办法,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并无任何限制和影响。

关 键 词:排放标准  北京市  机动车  轻型汽油车  重型汽车  燃气发动机  柴油发动机  燃气汽车  标准实施  在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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