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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实施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
摘 要:
2005年12月30日起,北京正式对轻型汽油车、轻型燃气汽车以及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重型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即从12月30日起北京市将不再允许销售国Ⅱ标准机动车,但依据“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办法,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并无任何限制和影响。
关 键 词:
排放标准
北京市
机动车
轻型汽油车
重型汽车
燃气发动机
柴油发动机
燃气汽车
标准实施
在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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