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摘    要:第三章 拖轮费 第十五条 使用港方拖轮时,根据“租用船舶、机械、设备和委托其他杂项作业费率表”(表5)的规定,按拖轮马力和使用时间,向委托方计收拖轮使用费。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收费 拖轮 使用费 船舶 马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