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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有新规定
摘    要:为了使流动资金贷款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五优先”、“五从严”和“八不贷”的新规定。 “五优先”是指银行对五个方面的货款优先考虑:一是种养业、农业科技开发项目以及粮、棉油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二是符合国象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特别是国家大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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