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带错路”,有权直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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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东岳.汽车导航“带错路”,有权直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J].交通与运输,2013,29(5):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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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东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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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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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10天前,我决定开车带孩子去一处风景区游玩。考虑路况不熟,遂去一家汽车配件店购买了一款汽车导航仪,并要求店员帮助设置好了行车路线。不料,途中因导航仪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原本设置好的"最近路线"模式出错,虽最终到达了景点,但却绕了个大弯并白白多出2天车程。事后,我曾要求汽车配件店更换导航仪并赔偿损失,但被其拒绝,理由是导航仪并非其所生产,要我去找生产商更换或索赔。请问:该汽车配件店的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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