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目的港无人提货 托运人免责或减责的七种情形
引用本文:邹成勇.目的港无人提货 托运人免责或减责的七种情形[J].中国航务周刊,2022(48):36-38.
作者姓名:邹成勇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正>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的发生较为普遍,各方应当注意涉及的免责和减责的情形。目的港无人提货是指托运人委托货运代理人/无船承运人将受托货物运输到境外目的港后,因收货人拒绝提货,或无法有效通知到收货人等状况致使货物滞留目的港。目的港无人提货是非常常见的海商争议,一旦发生目的港无人提货,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