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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的“三权”分离
引用本文:王家龙.废旧物资管理的“三权”分离[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4(5):65-66.
作者姓名:王家龙
作者单位:南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仓储管理部
摘    要:<正>1引言修造企业会产生大量的废旧物资。废旧物资的处置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它是个疑点问题,对于市场购买方来说,它是个焦点问题;对于企业主管部门来说,它是个难点问题。如何消除疑点、分散焦点、解决难点,笔者认为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实行废旧物资管理的"三权"分离,即对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权、废旧物资招标定价权、废旧物资处理销售权实施分离。2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如同大多数企业一样,XY公司自建厂几十年以来,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职责一直由物资管理部门承担,不同的只是部门名称叫法各异,如:物资科、物资处、物资公司、物流管理部、仓储管理部……。近年来,公司想方设法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率,不断修订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其中的核心条款包括:采取按回收额提成的办法对各交废单元实施奖励;采取按单位产品确定回收指标,实施超奖短罚的正反激励政策。

关 键 词:物资管理  分离  废旧物资回收  企业员工  焦点问题  主管部门  管理权  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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