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其PSC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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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云海,赵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其PSC检查[J].世界海运,2009(10):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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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云海 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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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威海海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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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MARPOL73/78》附则Ⅳ(以下简称附则Ⅳ)于2007年2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港口国可根据2007年8月1日生效的2006《MARPOL公约73/78》附则Ⅳ修正案的规定,对适用船舶进行PSC检查,一旦有理由相信船长或船员对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不熟悉,就可以采取行动禁止船舶开航,直到情况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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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PSC检查 船舶 MARPOL73/78 MARPOL公约 附则Ⅳ 污水污染 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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