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归责原则对水运承运人责任制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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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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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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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统一合同法,它调整范围覆盖了同时废止的原三大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较原三大合同法而言,《合同法》确立了许多新的原则制度,这将对我国的民商事活动产生重大的影响。航运作为一种重要的民商事活动,也不例外,《合同法》对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本文仅就《合同法》确立的归责原则对航运业中货运承运人责任制所产生的影响,略表管见。 一、《合同法》确立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这种确定行为人责任的依据、标准、原则即为归责原则。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关系人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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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归责原则 水运承运人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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