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肇事演变成故意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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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庆,元林. 一起交通肇事演变成故意杀人[J]. 驾驶园, 2007, 0(6):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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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庆 元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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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和经济责任,被告人王宝林竟将伤者抛弃,致使伤者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2007年3月2日,经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宝林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此前,其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的两个女儿合计人民币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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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演变 故意杀人罪 人民币 被害人 赔偿 家属 有期徒刑 判处 法院 提起公诉 检察院 海安县 江苏省 死亡 伤者 被告人 经济责任 法律 |
From an Accident to Homici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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