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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产顶进"对钢材市场的影响
摘    要: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包括<关于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国产钢材予以退税的通知>等7项相关政策废止.同时,对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国内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国产钢材,一律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办理免、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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