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暨法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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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天禹.内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暨法律制度研究[J].水运管理,2001(8):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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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天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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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淮河港监船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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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内河交 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 机制和法律制度 (一)内河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调处要览 现行内河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调处主要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 在港监机关的主持 下,通过说服教育,使 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协 商、互谅互让而达成 协议的基础上处理内 河交通事故,由港监 机关签发内河交通事 故民事侵权赔偿纠纷 调解书;另一种,是通 过诉讼在人民法院的 主持下,就内河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达 成协议,由人民法院 签发民事调解书。对 特大内河交通事故肇 事者,一般也依法给 予治安管理处罚直至 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我们对内 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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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内河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调处机制 法律制度 |
Study on Mediation Mechanism and Law System Concerning Damage Compensation of Traffic Accident in Inland Ri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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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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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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