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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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学锋.公安部近日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8(5):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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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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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北京的小事故快速处理模式进行了借鉴,首次规定,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除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事故)可以私了,但要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对该挪车不挪造成交通拥挤的,驾驶入将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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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 财产损失 交通拥挤 机动车 私了 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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