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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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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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切实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有关规定,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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