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环会第54次会议有关MARPOL附则Ⅳ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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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昭青.海环会第54次会议有关MARPOL附则Ⅳ动态[J].世界海运,2006,29(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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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昭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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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06年3月20~24日召开的IMO海环会(MEPC)第54次会议上,MARPOL公约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Prevention of pollution by sewage from ships)的修正案增加了关于港口国有关操作性要求的新第13条。该条规则指出,当船舶在另一缔约方的港口或离岸码头时,如果有清楚理由相信其船长或船员不熟悉有关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基本船上程序,则该船舶要接受该有关附则操作要求缔约方所授权官员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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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MARPOL公约 会议 附则Ⅳ IMO海环会 污水污染 操作要求 港口国 船舶 操作性 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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