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司机无过错撞死人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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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学锋.北京首例司机无过错撞死人案宣判[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5(2):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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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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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后,北京首例无过错司机被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尘埃落定。此案终审判决认定:事故中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只需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吴某家属8.7万元损失。而此案在一审中机动车被判承担的赔偿责任高达60%,总金额为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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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机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级人民法院 赔偿责任 机动车 北京市 索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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