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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司机无过错撞死人案宣判
引用本文:姜学锋.北京首例司机无过错撞死人案宣判[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5(2):44-45.
作者姓名:姜学锋
摘    要: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后,北京首例无过错司机被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尘埃落定。此案终审判决认定:事故中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只需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吴某家属8.7万元损失。而此案在一审中机动车被判承担的赔偿责任高达60%,总金额为20.9万元。

关 键 词:司机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级人民法院  赔偿责任  机动车  北京市  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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