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定》到《条例》:中国汽车召回制度有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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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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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0年7月10日,为期8d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结束意见征求。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汽车企业、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专家学者、广大消费者针对该条例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几乎涉及各个条款。各方意见还在整理、分析之中。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部署共同制定的,2004年3月15日正式颁布,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加快,汽车产品召回规定执行过程中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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