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驾”入刑是法治交通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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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兴亮.“盲驾”入刑是法治交通的应有之义[J].运输经理世界,2014(1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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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兴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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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云和县道路运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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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刊文摘》11月7日刊登《“盲驾”入刑:刹住玩命游戏》一文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针对危险驾驶罪,有委员建议将毒驾纳入其中,也有人建议对“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进行规定。此事立即在全社会引起强烈震动,据悉,竟然还有网站,行动神速,已对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是62.61%的受访者表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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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大常委会 交通 法治 手持终端 问卷调查 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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