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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深港经济合作 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
引用本文:王文贵.加强深港经济合作 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8(7).
作者姓名:王文贵
作者单位:深圳市运输局 局长
摘    要:在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我市建成区域性运输中心的方针目标指引下,我市交通运输业发展势头强劲,其中尤以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更为迅猛。1997年深圳港口吞吐量升至114万标准箱,今年预计超过160万标准箱,升为全国沿海港口第二位。为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促进深港经济合作,加速发展深圳航运业,我市需要加速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 1、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对航运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 为加速发展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重点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外部经营环境中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宏观政策上扶植、支持航运企业发展,巩固和深化口岸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发挥综合运输管理体制的优势,必须要提高航运管理的协调能力,提高服务效率,简化手续,向国际惯例靠拢,改进传统的政府管理手段和方法,创造一个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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