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等教育法的完善促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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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正航.以高等教育法的完善促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J].交通高教研究,2010(5):4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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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正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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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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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行政化是高等学校去功利化、优化人才培养、控制腐败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高等教育法中存在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制度不健全,权力分工、权力配置和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是导致行政化的法制原因。应通过修改我国高等教育法,完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制度;确立学术权力主导地位;实现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教师民主管理权之间相互制衡和相互配合;完善教师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师生权利救济制度,为我国高等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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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去行政化 高等教育法 学术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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