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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定检验的法律性质、地位和责任
引用本文:李湘燕,杨文胜.船舶法定检验的法律性质、地位和责任[J].中国水运,2007(8):42-42.
作者姓名:李湘燕  杨文胜
作者单位:四川省船舶检验局,四川省船舶检验局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简称《船检条例》)规定,我国船舶检验目前分为法定检验、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后三种检验由中国船级社承办。法定检验由国家海事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船舶检验机构以及国家海事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

关 键 词:船舶检验机构  法定检验  法律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海事局  责任  交通主管部门  中国船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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