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 |
| |
引用本文: | 高文河,李明堂.防止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J].中国电动车,2006(5). |
| |
作者姓名: | 高文河 李明堂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系 山东泰安271000(高文河),泰安市农村信用联社 山东泰安271000(李明堂) |
| |
摘 要: | 我国银行风险同财政风险并存,银行风险有财政原因,财政风险又含有银行诱因。所以,银行风险甚至银行危机最终将落在国家财政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基本思路应从推动制度变迁着手,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融资体系和财政分配机制。
|
关 键 词: | 金融风险 财政风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