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事改革浪渤卷土重来——关于废除邦海事委员会和1984年航运条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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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真.美国海事改革浪渤卷土重来——关于废除邦海事委员会和1984年航运条例的议案[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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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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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议案的提出 自去年美国海事改革派针对修改1936年商船条例而提出H.R.4003议案为最引入关注的一系列议案等立法问题“搁浅”之后,改革派曾表示95年还要卷土重来。 事隔不到四个月,海事改革派果然卷土重来了,而且来势似乎比去年还要猛烈。这次提出的海事改革的新议案,不再针对1936年的商船条例,而是针对1984年的航运条例。 提出新议案的单位是(美)全国产业运输联合会。 新议案对1984年航运条例的宗旨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意见。 1984年制定的航运条例的宗旨是:“为改善美国国际远洋商业运输体制而制定的,并称之“1984航运条例”。 而新议案却提出了这样的宗旨:是为解除对国际航运业的调节而消除代价高又无必要的调节,是为促进国际远样运输的有效性和竞争性,是为使联邦海事委员会日落西山和其他目的而提出的,并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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