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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欠薪企业不准参加工程投标
摘    要:<正>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工资按时发放,哈市建委出台了“十二不准”制度。据介绍,“十二不准”制度分别从开发建设资格、土地招拍挂牌等多方面对开发企业予以限制。自有资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工程担保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准开工建设;拖欠工程款的工程项目不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

关 键 词:工程投标  哈尔滨市  企业  合法权益  农民工  侵害  工资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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