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公路运输
水路运输
铁路运输
学报及综合类
综合运输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哈尔滨市欠薪企业不准参加工程投标
摘 要:
<正>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工资按时发放,哈市建委出台了“十二不准”制度。据介绍,“十二不准”制度分别从开发建设资格、土地招拍挂牌等多方面对开发企业予以限制。自有资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工程担保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准开工建设;拖欠工程款的工程项目不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
关 键 词:
工程投标
哈尔滨市
企业
合法权益
农民工
侵害
工资
保障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