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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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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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总则 通航安全 防污染管理 船舶管理 申报管理 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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