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车解禁”对汽车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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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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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全文,《意见》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由此,继2005年以来呼声渐长的小排量车解禁得到了至今为止中央层面最有力度的一次肯定和推动,我国现有22个省份84个城市的种种“禁微令”可望逐渐得到解除。这宣告了多年来我国许多地方“限微”的政策暂告一个段落,有利于我国小排量汽车的健康发展和技术进步,在我国汽车发展史上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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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汽车市场 解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节能环保型 微车 汽车发展史 小排量 出租汽车 技术进步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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