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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海事
摘    要:正两项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4月起停征3月29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4月1日零时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等两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通知》,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和费收的收尾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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