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集装箱整箱货运输货损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与王立坤、张晋元两位先生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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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桂香.再论集装箱整箱货运输货损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与王立坤、张晋元两位先生商榷[J].集装箱化,2005(8):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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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桂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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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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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阅读了《集装箱化》中2005年第4、6期上刊登的王立坤、张晋元两位先生对集装箱整箱货运输中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探讨文章(以下简称王文、张文),读后深受启发,但对两位阐述的某些观点持不同意见,在此与二位商榷如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只对合同的相对方负责,合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也只在相对的当事人之间展开。前述两文中讨论的问题涉及到多种法律关系中的多方当事人:买方、卖方、收货人、发货人、货代公司、船公司、保险公司。所以本文的思路是,首先来明确各种法律关系及其相应的当事人,然后再分析各种法律关系下的当事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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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装箱化 法律责任 当事人 运输 货损 2005年 |
收稿时间: | 07 23 2005 12:00AM |
修稿时间: | 2005年7月23日 |
Reargument about Liability of Principais in Cargo Damage in FCL Trans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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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Wang Guix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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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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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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