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联运提单缮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五) |
| |
引用本文: | 杨志刚.集装箱联运提单缮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五)[J].集装箱化,1995(7):16-17. |
| |
作者姓名: | 杨志刚 |
| |
作者单位: | 上海海运学院 |
| |
摘 要: | 从理论上说,用于纯海上运输的集装箱联运提单是海海联运提单,而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下签发的提单应是多式联运提单,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信用证规定不明确,加之运输条件限制,给集装箱联运提单的缮制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运输方式不明,提单签发不一,责任划分不定。本篇就集装箱货物转运、联运、多式联运提单签发作一叙述。
|
关 键 词: | 多式联运 提单签发 运输方式 集装箱货物 业务 运输条件 信用证 限制 若干问题 责任划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