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对造价的影响和处置——以武汉市渣土车整治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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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学.“红头文件”对造价的影响和处置——以武汉市渣土车整治为例[J].铁道建筑技术,2024(4):211-213+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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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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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铁建(东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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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均规定在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其术语定义中法律的解释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未包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武汉市渣土车整治“红头文件”出台和地方性政府配套指导价滞后这一实际问题,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工程造价所造成影响的处理原则和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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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指导价 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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