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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将试水启运港退税政策
作者姓名:京生
摘    要:<正>2012年11月1日,福建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准,这是继山东、浙江、广东之后,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规划》中,厦门港被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同时,将推进厦门港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规划》突出了福建省海峡、海湾、海岛的特色,明确了试验区六大战略定位,即: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

关 键 词:厦门港  经济发展规划  试水  新闻发布会  航运发展  国务院  试验区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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