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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二阶段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摘 要:
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已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07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5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444款不符合该标准,禁止生产。2008年1月1日起将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第二阶段。
关 键 词: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二阶
汽车生产企业
国家发改委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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