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征收养路费的几点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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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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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区公路养路费自1985年7月1日起由交通安全监督局移交给公路部门征收。现将一年来执行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的规定》,搞好养征工作的体会介绍如下。一、征收养路费的情况 1.征收机构的设置。公路管理局设养路费征收科(7~9人),各地区公路总段设莽路费征收所(7~9人),各县公路段设养路费征收站(3~5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内共设十五个养路费征收站(5~7人),个别县还增设养征分站(3人)。各养征所隶属公路总段领导,公路总段有一个领导分管养征工作。各县养收站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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