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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运输货损赔偿范围与可预见规则的司法运用
引用本文:姜昀.内河运输货损赔偿范围与可预见规则的司法运用[J].航海,2014(5):18-20.
作者姓名:姜昀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法院
摘    要:依照《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认定内河运输货物损失的赔偿范围,应在当事人约定损失范围(保价运输)或者受损货物价值加间接损失的基础上,扣减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守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和守约方不当扩大和过失所致损失。

关 键 词:赔偿范围  内河运输  货物损失  司法  货损  货物运输  《合同法》  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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