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时下,车主雇驾驶员开车,已是很普遍的事了。但双方正经八板地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却很少,一般都是一些口头协议,即使有一纸合同也都避开了“出事后怎么办”这个重要话题,以至引起不少的民事案件。是疏忽,还是有意?笔者调查了几起案例当事人。担心不“吉利”——忌讳谈有些车主心中存有许多忌讳的东西,如出车前见到血、行车途中遇到喜事等。在雇佣驾驶员时,他们认为:车未开就谈“出事”,很不吉利;再说刚接触就谈责任赔偿,也显得不相信对方等,这些忌讳心理是“不把丑话说在前面”的重要原因。如蔡老板购买了一台加长新解放载货车,披红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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