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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海运运费对外付汇又有新规 从中国货代协会获悉,外汇管理局为了完善外汇管理,规范国际海运项下的外汇收支,日前就海运运费及相关费用对外支付问题发出新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于国际贸易进出口项下的海运运费,境外代理有关费用,代理公司(船代和货代)可以凭借合同、发票等单据从国际海运专用外汇账户直接向境外支付。目前,该通知暂为内部文件,在总局新的管理规定发布实施之前,各分支局将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对货代企业向境外支付进行审核。国际海运项下外汇收支其他事宜,继续按照汇发(2001) 58号文《关于国际海运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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