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以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市场安全,促进水运业健康发展。《通知》强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确保部关于对个体经营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整顿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对个体船舶,尤其是个体客运船舶、载货汽车滚装船和液货危险品船的现场监督检查。《通知》就专项整顿的时间做了如下要求:经营客运船舶、载货汽车滚装船(川江除外)、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个体经营户在2002年1月1日前、经营沿海普通货船运输的个体经营户在2003年1月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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