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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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春玲,童振,于素芳.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03,30(2):6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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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玲 童振 于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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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济南,25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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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职业卫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从实践党的“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自觉认真予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了劳动者职业危害知情权、接受教育和培训权、职业病防治和治疗权、改善工作条件权以及批评、检举和控告权5个方面的权利。必须根据我国职业卫生现状,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环境进行职业卫生检查、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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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病防治法 劳劫者 权益保护 职业危害 知情权 接受教育权 培训权 职业病 防治 |
文章编号: | 1003-1197(2003)02-0067-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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