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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摘    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投资环境,筹措建设资金,促进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含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下同)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3年7月1日起,取消“湘0”号牌机动车辆免缴通行费的规定:取消交通、水利等系统内部的所有免费通行证;任何个人证件均不能作为免缴通行费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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