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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管要求及影响
摘    要:正随着船舶的增多,船舶废气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对MARPOL73/78公约进行修改,其中附则VI规定在2020年1月1日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不得超过0.5%,随后美国、欧盟等港口相继对船舶低硫燃油使用开始实施,并在特定区域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继而全球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始逐步实施。2015年7月1日香港规定对远洋船舶在港停泊期间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5%的低硫船用燃料,2015年12月交通部对中国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制定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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